各学院、各创新班:
为更好地推进文华学院科技创新项目团队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总结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效,助推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开展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第二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2023年)。
二、检查要求及验收方式
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需提交相应报告书并参与现场汇报,文华学院将组织专家从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
1.项目团队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进度、阶段性建设成效,科技创新项目如未达到结项要求,须填写完成《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
2.项目如已达到对应项目类型的结题要求,项目团队可直接选择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
3.通过中期检查验收的项目,学校继续发放30%资助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改进,经费暂不予以发放;直接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一次性发放剩余的70%经费。
三、材料要求
各项目团队应于2024年11月5日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项报告一式3份提交至文华学院8-105A办公室,电子材料以“第二批+负责人+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zcwhkcb2024@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文华学院,联系电话:0571-87557121。
文华创新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