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0-23 作者: 来源:

各学院、各创新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首批立项项目即将满2年时间,特决定开展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名单

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项目终止的不能参与结项,已结项项目不需再参加结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关于公布首批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

结项要求

1. 项目为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准予结项:

(1)在《浙江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标准》规定的二级B(含)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指导老师除外)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 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论文检测复制比不超过20%,应注明“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字样;

(2)项目组主要成员依托项目参加学校认定的校级(不含)以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含)以上;

(3)依托项目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参加“挑战杯”竞赛校级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4)经过结题专家组评审认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依托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和学院产生积极正面的较大社会影响,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5)其他经专家组验收评审认为能够结题的成果。

2. 项目为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准予结项:

(1)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指导老师除外)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 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论文检测复制比不超过20%,应注明“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字样;

(2)项目组主要成员依托项目参加学校认定的校级(含)以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含)以上;

(3)依托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校级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经过结题专家组评审认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依托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和学院产生积极正面的较大社会影响;

(5)其他经专家组验收评审认为能够结题的成果。

三、结项程序

1. 项目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填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撰写并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研究记录等材料其他支撑结项要求的材料自行另附件(如以论文结项的,需附上已发表论文全文;竞赛获奖的,需附上获奖证明)指导老师签字、举办学院资格审查确认后,将纸质材料于11月4日提交文华学院办公室8-105A将电子材料(电子版不需签名)发送至邮箱:zcwhkcb2024@163.com邮箱命名为:姓名+首批项目结项)未提交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该项目。

2. 项目评审:文华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结题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审以现场汇报形式进行,项目成员需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项目结项:文华学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公示拟结项项目名单。未达到结题要求者或者放弃者,终止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的资格且后续经费不再发放。

、经费管理

项目结项验收通过后续经费将拨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由学生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核算预定的额度、用途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文华创新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