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文华创新学院“财经X”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案》(浙财大〔2024〕59号)文件要求,为激励更多优秀教师投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对以文华创新学院学生为主体的班级实施教学激励。
一、教师选用
1.文华创新学院选用近3年学评教开课学院排名或同一门课程前20%的授课教师,优先选用排位靠前、教学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2.授课教师应认同文华创新学院的培养目标,在授课中积极采用互动式、启发式授课方式,调动学习积极性。
3.授课教师应具备奉献精神,在承担授课任务的学期中,教师应利用一定的课余时间对学生做出答疑、进行竞赛辅导、研究性学习指导、考研答疑等。
4.授课教师需参加文华创新学院举办的与教学有关的活动。
二、教师学评教评定
1.为文华创新学院学生授课的教师,学评教实行打分法机制,即按照学校打分法原则进行打分,依据全校教师打分法产生的排名插入到排序法体系。
2.文华创新学院授课教师的学评教作为下一学年选用的重要依据。
三、激励办法
1.文华创新学院授课教师按正常课堂工作量系数的1.5倍计算并发放。
2.文华创新学院发生的教学工作量统一由文华创新学院核算发放,文华创新学院产生的相关工作量,各学院须在教学业绩考核、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等各环节予以认定。
3.以上授课教师选用、评价、激励系数等的适用范围,限定为以文华创新学院创新班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班,自2024级开始实行。
请各开课学院统筹考虑、协调落实文华创新学院新生教学任务。如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121。
文华创新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