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短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短学期教学任务下发,请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任务为本科生短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在落实短学期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

2.教务系统落实教学任务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短学期课程落实。

3.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在4月15日-4月17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短学期面向2020级-2023级本科生,各学院在落实短学期教学任务时请设置面向对象,可选择面向所有学生开设,或者对学生对象设置特定年级、学院、专业等条件,并在选课备注中填写提交成绩时间(“7月15日之前提交成绩”或“7月15日之后提交成绩”)。任课教师如有排课要求,请在备注中写明(原则上短学期课程排课一天不允许超过4节课,用到经管中心实验室的课程建议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午或下午时间段,确实需要当天连续排课超过4节的课程全程安排在周末进行)。请各学院上下午的排课时间尽量均匀,减少学生选课难度。教务处会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于4月18日开始编制短学期课表。

4.各相关部门落实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时,“场地类别”请务必勾选正确,填写完整的软件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版本等)于备注栏内,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且不能超出计划实验学时,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由于实验室资源有限,非实验课时不得安排实验室进行教学。涉及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授课场地的实验课程,建议小班课程人数限制在50人以内,大班实验课程人数限制在100人以内,以确保课堂教学顺利开展。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