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21〕45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21〕16号),现决定对2021年度立项的校课程思政系列教学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校课程思政系列教学项目(附件1)。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9 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24 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4个、课程思政示范教师 10 个。
二、 验收依据及材料要求
本次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度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21〕16号)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结项须同时满足(1)(2)(3)或者第(4)条:
(1)提供一次课程公开课证明材料(新闻报道网页链接、活动照片等)和一节示范课视频(45分钟左右,主讲教师须为课程负责人)。如示范课视频拍摄与公开课为同一次活动,只提供一节示范课视频即可,但视频中须出现旁听公开课的教师。
材料形式:电子版。
(2)提供一份与1)示范课视频对应的教学设计(约3000字,格式不限,须课程负责人签字)及教学演示PPT。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3)1-3个典型教学案例及相应教学参考资料。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4)立项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结项须同时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1)一份10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附件2)。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2)一篇4000字以上、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教改论文(随论文一起提供查重率报告,要求论文查重率20%以下)。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结项需满足以下第(1)、(2)中各一条及(3)、(4)中各一条:
(1)在学院内开展3次及以上线上或线下课程思政教学教研相关活动,或者在校外教学研讨会做1次课程思政建设方面的专题发言。
该条目提供相关教研活动或专题发言的证明材料(新闻报道网页链接、活动照片、研讨会邀请函等)。活动主持人或发言人须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成员。
材料形式:电子版。
(2)至少3个典型教学案例及相应教学参考资料。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3)一篇4000字以上、与本专业课程群密切相关的课程思政教改论文(随论文一起提供查重率报告,要求论文查重率20%以下)。
材料形式: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4)立项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四)课程思政示范教师
验收标准:获奖教师需在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在全院或全校范围内开展2次及以上的经验推广。
材料要求:提供获奖教师在全院或全校范围内开展2次及以上的经验推广证明材料(新闻报道网页链接、活动通知、活动照片等)。经验推广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主持课程思政相关教研活动、讲座、公开课或专题发言等。
材料形式:电子版。
三、 验收方式及材料提交
1.通过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组评阅项目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验收,综合评分后公布验收结果。
2.请各项目组对照项目结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汇总并初审上述项目材料后于4月10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127办公室。
联系人:孙静,邮箱:sunjing@zufe.edu.cn,联系电话:86732591。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